年假 国家规定(民法典关于年休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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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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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假 国家规定,民法典关于年休假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2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然而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没有根据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制订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办法。
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第二条对该问题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国务院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应继续贯彻执行。”
2. 年休假是公司强制员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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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是在职员工的一个福利。根据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单位职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的意愿,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因此,员工申请带薪年休假是一项基本劳动权利。
公司内年休假一般都是由公司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活动情况来安排审批员工的年休假。除去国家规定中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之外,通常都是在一个年度内安排员工进行年休假。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公司无法安排员工进行年休假的,经过与员工协商,可以按照未休年休假天数日工资3倍进行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现在有很多公司因为工作原因,员工在当年没有申请年休假,公司便视为员工放弃年休假,不予安排且不补发三倍工资。从上述国家规定中可以得知,这种做法其实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也存在一定的劳动风险。如果公司员工以此提出劳动争议仲裁,那公司肯定是需要补发员工未休年休假3倍工资的。
至于年休假是公司强制员工休假,还是员工申请,这在规定中并没有明确,我认为都是可以的,还是看公司的行业和管理风格。
比如之前在一家制造企业里,每年淡旺季非常明显,有时候公司没有订单处于半停产状态大概一个多月的时间,这样的时候通常公司会发文让大家休假,而旺季时可能就需要24小时3班倒去加班加点生产。旺季时候请假,除非有特别理由,通常都不会被批准,更不可能会批准年休假了。这在淡旺季不明显的企业里,年休假一般在不影响正常工作运营的情况下都会被批准,很少会强制要求员工去休年休假。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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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休假是根据工龄计算还是单位工作时间?
年休假是根据累计工龄计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 2021年民法典公休假规定?
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和公共假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 2021年年假国家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6. 企业职工年休假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概述
休息休假,是员工调节身心、恢复精力的重要措施。特别是节奏快、劳动强度大的工种更要及时安排休息休假,以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休息休假是企业员工法定的权利,国家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员工的休息休假权的实现。同时为安排好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员工的休息休假应当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做到既不影响员工的休息休假,也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目的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正当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省、市、路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的管理。
第二章 休假分类
第四条 休假分类
1、法定公休日(周六、周日)
2、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清明、端午、中秋)
3、带薪年假
4、婚假
5、丧假
6、病假
7、生育假
8、事假
9、工伤假
10、探亲假
11、搬家假
12、公假
第三章 休假
第五条 法定公休日 (劳部发[1995]14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公休假日为:每周星期六、星期日
第六条 法定节假日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腊月除夕至正月初二)
3、五一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5、清明节放假1天(4月4日)
6、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7、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允许与法定公休日上移下错,形成连休,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的通知精神为准。
第七条 年休假 [人大2007年11月5日发《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1、为合理安排公司员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员工休息权利,调动员工积极性,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且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少于二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具体如下:
(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者,年休假为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为10天;
(3)已满20年及以上者,年休假为15天;
2、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3、员工休年休假,由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
4、员工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产、工作需要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不得连续跨二个及以上年度安排。
5、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本办法规定安排年休假的,除应当支付 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员工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
6、年休假只限员工本人使用。
第七条 婚假 (2000年2月1日实施《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公司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对于已到结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早于20周岁)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结婚的员工,公司给予婚假,具体如下:
1、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需到外地料理婚事的,公司将根据往返路程实际需要天数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但两者合计最多不超过6天,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2、员工晚婚(即男方满25周岁初次结婚,女方满23周岁初次结婚)增加婚假15天。需到外地料理婚事的,公司将根据往返路程实际需要天数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但两者合计最多不超过21天,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3、婚假不包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
4、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5、婚假(包含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八条 丧假 [1980年2月20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41号《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假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员工的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夫(妻)、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子、女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九条 病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九条,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1、医疗期是指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公司将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如下:
(1)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的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公司员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路局以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员工,如果从2008年1月1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员工的医疗期应在1月1日至7月1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6、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公司与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第十条 生育假 (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产假
1、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剖腹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流产: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终止妊娠)者,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视情况给予休假15-45天。
3、怀孕七个月(含以上)的女员工,部门不得安排期从事夜班劳动并在工作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的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5、男员工配偶生育的,公司给予护理假5天。
6、女员工法定婚龄三年以上的为晚育,晚育女员工公司给予产假180天。已婚男员工的配偶符合晚育条件,该员工可享受晚育护理假10天。
7、女员工产假及男员工护理假,假期工资照发。
哺乳假
1、生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公司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均算作劳动时间。
2、女员工在哺乳期内,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内禁止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和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3、哺乳假,假期工资照发。
节育手术假
公司员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工资照发:
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2、取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3、结扎输卵管,休假20天;
4、结扎输精管,休假20天;
5、落实其他避孕节育措施的,可以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公司视情况 将另行给予若干休假。
第十一条 事假
员工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申请事假。有年休假者,须在年休假用完后请事假。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第十二条 工伤假 (2004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作保险条例》)
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总经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总经办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者或者情况特殊,经哈尔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十三条 探亲假 [国发(1981)36号《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1981年3月14日实施》
为了适当地解决公司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不少于二年的员工,长期与配偶不在同一城市居住地居住且结婚已一年以上,又不能在公休假日与其团聚的;长期与父亲、母亲都不在同一城市居住地居住,又不在公休假日与父母团聚的,可享受员工探亲假待遇。
1、员工探亲假
(1)员工探望配偶的,公司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公司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若为二十天;
2、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与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探亲假与路程假期内,车船票由员工自理,工资照发。
第十四条 搬家假 (哈铁劳[1990]100号文件)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因固定住所发生变动(由原住所迁往新住所)的,公司给予搬家假2天,工资照发。
第十五条 公假
员工按照国家法令,因短期服役、义务劳工及参加其他社会活动等,凭证明文件申请公假,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
公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的拟定或者修改由总经办负责,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7. 派出所几号放年假?
年假是指带薪年休假,派出所不放年休假,派出所警察年休假一般不采取放假的形式,由单位考虑职工意愿,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统筹安排。
国务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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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假 国家规定,民法典关于年休假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2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然而自劳动法公布至今国务院没有根据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制订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办法。
劳动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第二条对该问题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国务院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应继续贯彻执行。”
2. 年休假是公司强制员工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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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是在职员工的一个福利。根据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单位职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的意愿,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因此,员工申请带薪年休假是一项基本劳动权利。
公司内年休假一般都是由公司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活动情况来安排审批员工的年休假。除去国家规定中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之外,通常都是在一个年度内安排员工进行年休假。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公司无法安排员工进行年休假的,经过与员工协商,可以按照未休年休假天数日工资3倍进行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现在有很多公司因为工作原因,员工在当年没有申请年休假,公司便视为员工放弃年休假,不予安排且不补发三倍工资。从上述国家规定中可以得知,这种做法其实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也存在一定的劳动风险。如果公司员工以此提出劳动争议仲裁,那公司肯定是需要补发员工未休年休假3倍工资的。
至于年休假是公司强制员工休假,还是员工申请,这在规定中并没有明确,我认为都是可以的,还是看公司的行业和管理风格。
比如之前在一家制造企业里,每年淡旺季非常明显,有时候公司没有订单处于半停产状态大概一个多月的时间,这样的时候通常公司会发文让大家休假,而旺季时可能就需要24小时3班倒去加班加点生产。旺季时候请假,除非有特别理由,通常都不会被批准,更不可能会批准年休假了。这在淡旺季不明显的企业里,年休假一般在不影响正常工作运营的情况下都会被批准,很少会强制要求员工去休年休假。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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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休假是根据工龄计算还是单位工作时间?
年休假是根据累计工龄计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 2021年民法典公休假规定?
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和公共假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 2021年年假国家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6. 企业职工年休假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概述
休息休假,是员工调节身心、恢复精力的重要措施。特别是节奏快、劳动强度大的工种更要及时安排休息休假,以保证员工的身心健康。休息休假是企业员工法定的权利,国家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员工的休息休假权的实现。同时为安排好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员工的休息休假应当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做到既不影响员工的休息休假,也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目的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正当权益,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省、市、路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的管理。
第二章 休假分类
第四条 休假分类
1、法定公休日(周六、周日)
2、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清明、端午、中秋)
3、带薪年假
4、婚假
5、丧假
6、病假
7、生育假
8、事假
9、工伤假
10、探亲假
11、搬家假
12、公假
第三章 休假
第五条 法定公休日 (劳部发[1995]14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公休假日为:每周星期六、星期日
第六条 法定节假日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腊月除夕至正月初二)
3、五一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4、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5、清明节放假1天(4月4日)
6、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7、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允许与法定公休日上移下错,形成连休,具体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假日放假的通知精神为准。
第七条 年休假 [人大2007年11月5日发《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1、为合理安排公司员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员工休息权利,调动员工积极性,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相关规定,公司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且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少于二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具体如下:
(1)公司员工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者,年休假为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者,年休假为10天;
(3)已满20年及以上者,年休假为15天;
2、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3、员工休年休假,由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
4、员工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生产、工作需要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但不得连续跨二个及以上年度安排。
5、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本办法规定安排年休假的,除应当支付 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员工的日工资标准给予补偿。
6、年休假只限员工本人使用。
第七条 婚假 (2000年2月1日实施《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公司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对于已到结婚年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早于20周岁)并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结婚的员工,公司给予婚假,具体如下:
1、员工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包括再婚)可享受3天婚假。需到外地料理婚事的,公司将根据往返路程实际需要天数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但两者合计最多不超过6天,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2、员工晚婚(即男方满25周岁初次结婚,女方满23周岁初次结婚)增加婚假15天。需到外地料理婚事的,公司将根据往返路程实际需要天数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但两者合计最多不超过21天,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3、婚假不包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
4、婚假应当在登记结婚当年或次年一次休完,逾期不休或少休的,假期自动取消。
5、婚假(包含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八条 丧假 [1980年2月20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41号《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假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员工的父、母、公、婆、岳父、岳母、夫(妻)、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子、女死亡公司给丧假3天。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根据路途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自理。
第九条 病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九条,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1、医疗期是指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公司员工因患病或非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公司将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如下:
(1)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的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公司员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路局以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员工,如果从2008年1月1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员工的医疗期应在1月1日至7月1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6、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公司与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第十条 生育假 (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产假
1、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剖腹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流产: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终止妊娠)者,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视情况给予休假15-45天。
3、怀孕七个月(含以上)的女员工,部门不得安排期从事夜班劳动并在工作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的女员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5、男员工配偶生育的,公司给予护理假5天。
6、女员工法定婚龄三年以上的为晚育,晚育女员工公司给予产假180天。已婚男员工的配偶符合晚育条件,该员工可享受晚育护理假10天。
7、女员工产假及男员工护理假,假期工资照发。
哺乳假
1、生育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公司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公司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均算作劳动时间。
2、女员工在哺乳期内,部门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内禁止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和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3、哺乳假,假期工资照发。
节育手术假
公司员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工资照发:
1、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2、取宫内节育器,休假2天;
3、结扎输卵管,休假20天;
4、结扎输精管,休假20天;
5、落实其他避孕节育措施的,可以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公司视情况 将另行给予若干休假。
第十一条 事假
员工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申请事假。有年休假者,须在年休假用完后请事假。
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第十二条 工伤假 (2004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作保险条例》)
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总经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总经办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者或者情况特殊,经哈尔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十三条 探亲假 [国发(1981)36号《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1981年3月14日实施》
为了适当地解决公司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不少于二年的员工,长期与配偶不在同一城市居住地居住且结婚已一年以上,又不能在公休假日与其团聚的;长期与父亲、母亲都不在同一城市居住地居住,又不在公休假日与父母团聚的,可享受员工探亲假待遇。
1、员工探亲假
(1)员工探望配偶的,公司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公司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若为二十天;
2、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与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3、探亲假与路程假期内,车船票由员工自理,工资照发。
第十四条 搬家假 (哈铁劳[1990]100号文件)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因固定住所发生变动(由原住所迁往新住所)的,公司给予搬家假2天,工资照发。
第十五条 公假
员工按照国家法令,因短期服役、义务劳工及参加其他社会活动等,凭证明文件申请公假,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
公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的拟定或者修改由总经办负责,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7. 派出所几号放年假?
年假是指带薪年休假,派出所不放年休假,派出所警察年休假一般不采取放假的形式,由单位考虑职工意愿,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统筹安排。
国务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